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果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一、从合同约定角度
1. 查看合同条款
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预付款项后,在未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取消订单的退款比例,那么应当按照合同执行。但如果影楼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其中关于这种情况下只退50%款项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减轻影楼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该条款可能无效。
2. 无明确约定时
如果合同没有对这种情况作出明确约定,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影楼未提供任何服务,应当退还全部预付款项。因为消费者支付预付款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影楼的服务,在服务未开始提供时,影楼没有产生相应成本(除了可能极少的前期准备工作成本,但这不应成为扣留大部分预付款的理由)。
二、从法律规定角度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影楼未提供任何服务,就应当退回全部预付款项,并且如果存在预付款利息等情况(虽然实际中可能较少涉及),也应一并处理。
2. 违约责任角度
如果影楼坚持只退50%款项,其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向影楼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退还全部预付款。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影楼可能会在消协的介入下重新考虑退款政策。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影楼这种不合理的退款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影楼存在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消费者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如预付款支付凭证、与影楼沟通的记录(包括要求取消订单及影楼拒绝全额退款的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影楼退还全部预付款项并承担可能的诉讼费用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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