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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到底有哪些改变?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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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4 12: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 2018)较之前有以下一些主要改变:

一、整车安全方面
1. 车速限制
   旧标准:部分电动自行车速度限制不明确或实际执行中存在监管漏洞,导致部分车辆速度过快。
   新标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这一规定有助于降低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速度风险,减少因车速过快引发的交通事故。
2. 整车质量
   旧标准:对整车质量的要求相对宽松,使得一些电动自行车超重现象较为普遍。
   新标准:将整车含电池质量调整为不超过55kg。限制整车质量可以改善电动自行车的操控性能,避免因过重导致制动距离变长、操控灵活性降低等安全问题。
3. 脚踏骑行能力
   旧标准:脚踏骑行功能在一些车辆上可能只是形式上的存在,实用性不强。
   新标准:强调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且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应不小于5km。这一要求保证了电动自行车在电池没电等情况下,仍可作为普通自行车骑行,同时也明确了其非机动车的属性。
4. 防火阻燃性能
   旧标准:缺乏对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的严格要求。
   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气装置(如充电器、电池等)、非金属材料等提出了防火阻燃要求。例如,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盒、保护装置及充电装置等在特定的火源条件下,具有一定的阻燃能力,以降低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风险。

二、电气安全方面
1. 充电器
   旧标准:对充电器的规范性要求不足,市场上充电器质量良莠不齐。
   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防触电保护、电气绝缘、短路保护等方面。例如,充电器的输出接口需要具备防误插功能,防止用户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从而避免因充电器故障引发的电气安全问题。
2. 电池
   旧标准:在电池的安全性和一致性等方面规定不够细致。
   新标准:对电池的类型、容量、标称电压等进行了规范,并且着重强调了电池的安全性。例如,要求电池在过充、过放、短路等异常情况下,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电池起火、爆炸等危险情况的发生。同时,新标准也有助于提高电池的互换性和兼容性,方便用户更换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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