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旨在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地进行。以下是相关情况: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立德树人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招生质量。
招生单位要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这体现了对研究生全面素质尤其是道德品质的重视,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
2. 科学选拔人才
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注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以选拔出真正具有学术潜力或专业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复试分数线划定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单位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 复试工作安排
招生单位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等方式。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性。
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复试监督机制,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三、调剂工作规范
1. 调剂基本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包括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等。
同时,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调剂考生具备基本的专业适配性。
2. 调剂工作流程
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主设定。
招生单位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开放调剂系统,按照一定规则筛选调剂考生,及时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防止考生志愿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 信息公开要求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包括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都要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公示时间要符合规定要求,以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 监督管理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
对于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考生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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