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男子赖某以智能汽车抵债后遥控偷回,最终被数罪并罚获刑四年。以下是案件详情:案件经过:2023年10月,赖某经钟某介绍,用17.5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小型越野车。2024年7月,赖某以该车作抵押,向钟某借款15万元。同年12月,因赖某无力偿还借款,经其同意后,钟某将该车转售给林某。2025年元旦清晨5时许,赖某在明知该车已出售给他人且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定位获知车辆停放在深圳某汽修店门口,便叫了一名代驾司机前往车旁,并遥控启动车辆,授意代驾司机将车开至东莞市某农贸市场附近交给自己。然后,赖某将车开至深圳盐田某花园负一楼停车场停放。一小时后,林某发现车辆被盗,通过定位找到车辆并赶往盐田将车开回。在此过程中,赖某发现车辆启动且处于行驶状态,便通过手机遥控车辆,让车辆多次“执行远程熄火动作”,以阻止车主将车辆取回。经查,赖某多次遥控车辆时,林某正驾车途经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由于无法正常操控车辆,情况十分危险。案件处理:事后,经民警电话通知,赖某自行投案。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14.58万元。龙岗法院经审理,综合考虑被告人赖某系累犯以及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该案判决已生效。案件提醒智能汽车用户,在车辆转手后,务必及时解除对原用户的授权,同时关注并管理车辆的数据收集和共享选项,了解潜在风险,谨慎选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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