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机构查询收费: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标准,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同时,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个人查询收费: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低至5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他费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此次征信服务收费下调,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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