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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澜“逼良为娼”后续:助理发长文,晒多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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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3 15: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蔡澜去世后,知名博主项立刚发文直指蔡澜“德不配位”,称其美食相关内容是收钱的软文,还造谣其靠“风月片”起家,更声称蔡澜当年作为电影监制,利用合同逼迫未成年的陈宝莲拍摄风月电影《灯草和尚》,甚至亲自“指导”拍摄难堪镜头。对此,蔡澜的助理杨翱忍无可忍,于6月30日连发数篇千字长文,用多项证据进行硬核辟谣。具体如下:陈宝莲拍摄时已成年:杨翱晒出1991年3月港媒报道,其中清晰写明陈宝莲“下月成年后将拍三级片”,证明陈宝莲签约拍摄《灯草和尚》时已满18岁,并非未成年,从而推翻了项立刚“逼迫少女”的说法。蔡澜与《灯草和尚》无关联:杨翱出示了香港电影资料馆查档记录,《灯草和尚》制作名单上,无论是监制、导演还是编剧,都没有“蔡澜”的名字,且该片出品公司也与蔡澜毫无关联,说明蔡澜并未参与此片拍摄工作。陈宝莲是自愿拍摄:杨翱还指出,陈宝莲生前多次表态“渴望演技突破”,港媒称她“有主见不后悔”,表明拍摄该片是陈宝莲的自主选择,所谓“胁迫”纯属无稽之谈。杨翱晒出证据后,大量网友涌入项立刚的社交账号留言质询,要求他“拿出实锤”。微博平台很快对项立刚的主账号采取了“禁言”措施。最终项立刚输了官司,法院要求其在微博账号上挂出道歉信并永久置顶,目前其微博账号页面仍置顶挂着这份法院强制的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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