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的通知》,部署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工作。以下是对该试点工作的详细解读:业务背景: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服务广泛应用,用户手机号码在仓储、物流及售后等环节易泄露,存在较大的个人信息泄露和电信网络诈骗风险。为减少风险,互联网平台企业普遍使用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即分配临时“中间号”或“隐私号”代替真实号码进行通信,但该业务存在号码难以辨别、缺乏统一标准、易被违法利用等问题,因此需开展试点规范业务发展。业务定义: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是指受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为其个人用户分配临时号码代替真实手机号码,利用公用电信网实现话音、短消息等通信功能,以减少个人手机号码泄露风险的业务。《通知》主要内容: 完善政策制度:明确业务定义和参与方,包括应用平台提供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业务使用方,明晰三方责任边界和相关要求,强化合规经营等业务管理要求,限制应用平台提供方“转租转售”。 规划专用号段:规划700号段作为专用码号资源,管理位长11位,使用位长15位。其在形式上可与手机号码明显区分,方便用户识别,同时能满足未来快递、外卖、网约车等场景千亿级的码号资源需求。 稳步推进试点:设置了三个月试点准备阶段、三个月试点过渡阶段、两年正式试点阶段。试点过渡阶段结束后,将全部使用700专用号码开展业务。 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管理业务试点和700专用号码申请,强化业务和码号分配全流程管理,提升技术监管手段,防范号码被滥用。对试点期间严重违法违规的业务参与方,将撤销试点资格并严肃查处。业务参与方职责: 应用平台提供方:建设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应用平台,生成“中间号”,管理号码绑定关系,处理相关信息,相关业务属于呼叫中心、多方通信等增值电信业务新形态。 基础平台提供方:建设基础平台,完成信令路由和互联互通等工作,实现通信鉴权控制、号码变换等功能,为应用平台提供接入服务,相关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 业务使用方:委托应用平台提供方为其个人用户提供号码保护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如快递、网约车平台等。对用户的影响:用户在使用互联网平台服务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同意使用号码保护服务。当拨打或接听15位长的“700XXXXXXXXXXXX”号码时,表明本次通信使用了该服务,对方看不到用户实际号码,既能保障服务人员联系到用户,又能保护用户隐私,不影响正常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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