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将纳入行业监管,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等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管。具体情况如下:监管原因:近年来,部分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承租大量住房后从事转租活动,存在发布虚假房源、克扣押金租金等侵害市民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于相关主体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拟出台此规定。具体要求:个人在北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住建(房管)部门备案,同时会细化具体的转租套(间)数计算认定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登记备案后转为租赁企业的,应当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监管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辖区内个人违规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的,及时将线索及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上传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若发现个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责任: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对个人信息发布人或居间服务委托人为转租人的,累计发布或委托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信息在10套(间)以下(不含)时,应在房源展示页面或居间服务合同显示“转租”相关字样。事实上,深圳此前也发布了类似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转租和受托经营房屋租赁行为的通知》要求,转租住房数量达到十套(间)及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还需办理备案、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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