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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未见异常”却确诊肺癌晚期,体检机构被判赔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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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1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对这种情况的分析:

一、事件的可能原因
1. 体检项目局限性
   常规体检项目可能不包含针对肺癌早期筛查的特异性检查。例如,一般的体检套餐中的胸部X光检查,对于早期肺癌,尤其是小于1厘米的肺部小结节,其分辨率有限,可能无法准确发现病变。而低剂量螺旋CT是目前发现早期肺癌较为有效的检查手段,但可能未被包含在该体检套餐中。
2. 疾病的隐匿性
   肺癌在早期可能没有明显的症状,肿瘤生长的部位、方式等因素也会影响其被检测到的概率。有些肺癌起源于肺部的支气管黏膜或腺体,早期可能在肺组织内部悄悄生长,没有对周围组织产生明显的压迫或破坏,也没有引起机体的炎症反应,所以不易被常规检查手段发现。

二、体检机构的责任认定
1. 体检过程中的疏忽
   如果体检机构在体检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例如阅片医生未能仔细观察影像资料,或者在进行体格检查时没有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操作,遗漏了一些可能提示肺癌的细微体征,那么体检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未尽到告知义务
   即使体检套餐中没有包含最先进的肺癌筛查项目,如果存在可以选择增加相关项目的情况,而体检机构没有向体检者告知肺癌筛查的其他更有效手段以及当前套餐可能存在的漏诊风险,也属于未尽到告知义务。这使得体检者失去了进一步检查发现早期肺癌的机会,体检机构也需要为此负责。

三、法律依据和赔偿意义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医疗机构(包括体检机构)在诊疗活动(体检也属于广义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体检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体检机构的疏忽大意或者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导致体检者未能及时发现肺癌,延误了治疗时机,对体检者的健康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赔偿的意义
   13.7万元的赔偿对于体检者来说,可能用于弥补部分因延误治疗而增加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从社会层面看,这一判决也提醒体检机构要提高体检服务的质量和准确性,完善体检流程,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同时要重视对体检者的告知义务,从而促进整个体检行业的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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