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住房后享受退税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时间条件
1. 出售自有住房
出售自有住房的时间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新购住房时间
新购住房时间也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这里的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但都需遵循这个大致的时间框架。
二、住房性质条件
1. 出售住房性质
出售的住房需为自有住房,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等个人名下的房产。例如,纳税人购买后自住多年的商品住房,在符合时间等其他条件下可以作为出售房源用于换购退税。
2. 新购住房性质
新购住房应为住宅类房产,可以是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房。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殊性质的住房(如保障性住房等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适用该退税政策,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城市范围条件
1. 同一城市要求
出售住房和新购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这里的“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例如,在北京市范围内,纳税人如果在朝阳区出售住房,那么必须在北京市其他区县(如海淀区、东城区等)购买住房才能符合换购退税的城市范围要求。
四、产权与纳税人身份条件
1. 产权人情况
出售住房和新购住房的产权人应为同一纳税人或者纳税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例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出售住房,新购住房也需登记在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名下等符合家庭关系的产权登记情况,才能够申请退税。
2.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如果出售住房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并且符合其他退税条件的个人,才有资格申请换购住房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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