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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晚会曝光电子签高利贷 电子签放款人竟不是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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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昨天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15晚会曝光的这种电子签高利贷且放款人不是活人的现象存在诸多严重问题:

一、违规情况分析
1. 虚假主体放款
   放款人不是活人,意味着背后存在虚假的借贷主体设定。正规的借贷关系要求借贷双方都是真实、合法的主体。这种虚假主体的存在破坏了金融借贷秩序的基本规则,使得借贷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从谈起。
2. 涉嫌欺诈与不公平交易
   从消费者角度看,借款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虚假主体签订电子签借贷合同,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这些非法放贷者可能利用电子签的便捷性和不易察觉的漏洞,故意模糊借贷关系中的关键要素,如真实的放款方身份,从而误导借款人陷入不公平的借贷交易。
   例如,借款人可能因为误以为是与正规的、合法的主体发生借贷关系而放松警惕,接受了不合理的高利率、苛刻的还款条件等条款。
3. 高利贷问题
   这种电子签借贷涉及高利贷,这本身就是违反金融监管规定的行为。高利贷会给借款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过高的利息可能导致借款人陷入债务陷阱,难以偿还借款,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个人信用破产、家庭破裂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等。

二、可能的监管应对与防范措施
1. 加强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电子签名技术应用于金融借贷领域的审查力度。要求电子签名服务提供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与合法的、真实的主体相对应。
   例如,建立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的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涉及金融借贷业务的电子合同进行抽检,核实签名主体的真实性等情况。
2. 打击非法放贷主体
   金融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应联合起来,对这种利用虚假主体进行高利贷放贷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技术手段和举报线索追踪等方式,捣毁非法放贷窝点,对涉及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建立非法放贷主体的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示,防止这些主体以其他形式继续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3. 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重点讲解合法借贷的要素、如何识别非法借贷陷阱(包括虚假主体、高利贷等)以及电子签在金融借贷中的正确使用等知识。
   例如,通过社区宣传、线上金融知识课程等多种形式,提高消费者的金融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消费者在进行借贷活动时能够谨慎选择合法的借贷渠道,避免陷入此类非法借贷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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