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受伤认定工伤的情况一般情况:若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仅为学校安排的实习,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受伤通常不能按照工伤处理,而是根据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学校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实习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等来确定责任承担。比如实习单位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实习生受伤,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学校若在实习安排等方面有过错,也可能担责。特殊情况:如果实习生已毕业,以就业为目的在用人单位工作,即便在约定的实习期间受伤,若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管理,双方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从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依法应认定为工伤。例如,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矫某,实习期间受伤时已取得毕业证书,人社部门审查相关材料后依法认定其为工伤。 签了实习协议与劳动关系的认定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如果实习是以学习为主,不具有替代正常劳动者的功能,实习单位与学生之间也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种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关系。例如,学校组织的认知实习,学生主要是参观学习,不参与实际工作任务,与实习单位无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就不构成劳动关系。可能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当实习协议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比如实习人员已经毕业,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且实习工作内容与正式员工相似,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获取劳动报酬等,这种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较为复杂,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判断。当对实习协议性质有争议时,可以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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