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推出50条具体政策,通过政策“组合拳”靶向发力,推动民营企业拔节成长。以下是对这50条政策的详细解读:1.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包括3个方面17条政策。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争创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创新能力。例如,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完成创新药临床实验的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亿元。 企业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算力券”奖补,鼓励开展工业软件研发,培树国家级数字化标杆企业,引导企业智能化升级。如对民营企业建设的符合条件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省财政给予单个“标杆型”项目最高1000万元、“引领型”项目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企业引才聚才:支持引进顶尖人才、紧缺人才,引育领军人才,强化企业创新发展的人才支撑。2. 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包括3个方面13条政策。 推动产业升级:实施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对重大工业技改项目,省级最高贴息2000万元。 增强外贸企业发展动能:实施“鲁贸贷”融资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增强外贸竞争力。对于“鲁贸贷”发生的本金损失,经信保赔付后,剩余本金损失由省财政和承办银行按规定比例共同分担,省财政最高分担90%。 支持服务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养老、家政等民生事业发展。每年择优支持不少于2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申报的比例不低于50%。3.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包括2个方面13条政策。 强化融资供给:通过引导基金支持、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便捷性,降低融资成本。如引导更多基金投向初创民营企业,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大对省内民营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基金增值收益可全部让渡给其他出资人和基金管理机构。 防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常态化源头防控,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支出事项不得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交易条件。4. 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共3条政策。主要包括消除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常态化排查清理限制公平竞争行为,制定负面清单,禁止以所有制性质等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增加“保底订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5. 提高政策便利度和可及性:共4条政策。包括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开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保障企业公平享受财政政策权益,多措并举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增强政策执行效果,用看得见的红利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3年政策期内,预计财政直接投入360亿元以上,带动金融及社会投资2万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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