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 国战略的重要要求之一。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的重要措施。
作为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10个部门,应该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政策引导和规划指导,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2. 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协调,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和运行。
3.经 济和计划部门要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经费的投入,保障医共体相关政策的实施。
4. 教育部门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增加基层医疗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提高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
5. 统计和信息部门要加强数据支持,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的信息管理和统计体系,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数据支持。
6. 土地和规划部门要提供合适的场所和用地,确保县域医共体机构的场所建设和扩容。
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员工聘用和待遇保障,提供稳定的人员支持,吸引更多优秀的医护人员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8. 民政部门要推动居民医疗合作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增加服务能力。
9. 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宣传县域医共体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人们对县域医共体的认可和支持。
10. 法制和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的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医共体建设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
以上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守核心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政治正确和伦理标准,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中心,通过共同努力,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全面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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