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发挥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职能优势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通知》,我们将全力发挥市场监管、海关和税务部门的职能优势,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这项通知的发布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给经 济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加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是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需要,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根据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增加对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检。海关部门将加强对跨境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督促纳税人遵守税法,严查偷漏税行为,确保税收符合法律规定。
各相关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形成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合力。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
我们将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违法者的强大震慑作用。我们将以更加严明的执法态度,更加高效的执法措施,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为推动经 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不仅是市场监管、海关、税务等部门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经 济发展和人民福祉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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