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审计决定》)以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监督决定》)三部法规。
据介绍,《决定》主要对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决定》则是在原有的审计监督基础上,对审计工作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旨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审计工作监督,促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国有资产监督决定》则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旨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柯敏表示,这三部新法规的出台,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探索、新实践,对于推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他强调,新的法规对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新的法规,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
他还呼吁,各级政府、各级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的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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