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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允许公积金“又提又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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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1-21 01: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乐山市近日出台了一项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以支持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这项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乐山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补贴。此外,乐山市还允许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又提又贷”,即在已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用于购房。

具体来说,乐山市的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购房补贴:在政策有效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 公积金贷款“又提又贷”:允许已有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再申请商业贷款用于购房,两种贷款可以同时使用。
3. 购房资格:购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乐山市户籍;在乐山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在乐山市首次购房。
4. 购房时限:政策有效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乐山市的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仅适用于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时限为政策有效期内。此外,购房者在享受购房补贴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

四川乐山市的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以及允许公积金“又提又贷”的做法,旨在进一步支持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时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更好的购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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