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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636万!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一审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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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1-30 01: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兴祥,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副行长,因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于2019年1月被查。经过调查,他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涉案金额高达6636万元人民币。2020年12月,何兴祥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在中国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反映了国家对金融领域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根据中国刑法,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何兴祥这样的高级官员来说,一旦被定罪,通常会面临长期监禁和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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