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针对贵州警方破获的这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调味品系列案,可以提供以下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犯罪。对于此种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由于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警方抓捕了19名嫌疑人,表明案件可能涉及较大规模的制假售假活动。警方在破获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进行深入调查,搜集证据,包括假冒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以便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一旦被正式起诉,他们将有机会在法庭上接受公正审判。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对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刑事责任的追究外,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如商标侵权赔偿等。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赔偿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贵州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也显示了司法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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