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并要求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工作的全过程。
在实体上,最高检强调要确保实现公平正义。这意味着在案件处理中,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得到维护。同时,要注重案件的实质公正,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程序上,最高检要求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这包括优化司法流程,提高司法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繁琐程序。同时,要加强司法公开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结果,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
在效果上,最高检要求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意味着要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和舆论影响,通过积极宣传和教育引导,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需要我们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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