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成年人即使智力残疾,也拥有婚姻的权利,但这需要确保他们能够理解婚姻的含义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智力残疾程度较轻,且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理和社会交往,那么他们是有可能结婚的。
然而,如果一方利用另一方的智力缺陷进行欺骗,导致婚姻成立,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情形,或者婚姻登记后发现有重婚、近亲结婚等情形的,应当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
在提到的案件中,男子与智力残疾女子结婚并卷走了大量财产,如果该男子是通过欺诈手段使女子与其结婚,并且女子的监护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对此不知情或不同意,那么这种婚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女子的监护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事后得知并要求撤销婚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男子表示“没打算离”,这并不影响婚姻效力的判断。如果婚姻确实存在欺诈等问题,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而非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智力残疾人的保护,除了婚姻法外,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对智力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考虑智力残疾女子的实际情况,包括她的智力水平、是否能够做出独立的决定、以及是否有人为她提供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法院的目标是保护智力残疾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利用其缺陷进行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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