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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中国的教育部和公安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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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3-24 00: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中国的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学校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应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学校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使用性质。

学校应制定紧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师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学校应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非指定区域生火或使用明火。

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内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演练等相关活动。

学校应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消防安全隐患,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规定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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