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的实施方案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
背景
数字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流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数据交易等活动日益频繁,例如在电商领域,不同商家之间可能需要共享物流数据、用户评价数据等以优化供应链和服务。
在工业互联网方面,制造企业可能要与上下游企业交换生产数据、设备运行数据来提高协同效率。然而,数据在流通中面临着诸如隐私泄露、数据滥用等安全风险,急需完善的安全治理方案。
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考量
部分数据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要方面。例如,地理信息数据、关键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等。如果这些数据在流通中被恶意获取或篡改,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如军事设施位置信息泄露、能源供应网络被破坏等。同时,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数据泄露也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诈骗事件频发。
主要内容
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制度框架构建
明确主体责任
方案明确数据提供方、使用方、交易平台等各方的安全责任。例如,数据提供方要确保提供的数据来源合法、数据质量合格且不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数据使用方要按照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数据,不得擅自扩散或用于非法目的。
对于数据交易平台,要建立严格的入驻审核机制,对参与交易的数据和企业进行合法性、安全性审查。
安全评估机制
建立数据流通全流程的安全评估机制。在数据流通前,要对数据的敏感性、潜在风险等进行评估。例如,对于包含大量个人隐私信息的数据,如医疗健康数据、金融数据等,要评估其在不同流通场景下的风险程度。
在流通过程中,要持续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并处理数据泄露、异常访问等安全事件。
技术保障措施
加密技术应用
大力推广加密技术在数据流通中的应用。无论是数据的存储、传输还是使用环节,加密技术都能有效保护数据的机密性。例如,采用高级加密标准(AES)等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流通中即使被窃取,窃取者也无法获取其真实内容。
数据脱敏技术
数据脱敏技术是保护数据隐私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如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进行匿名化处理,使得数据在流通中既能满足数据分析、共享等需求,又不会泄露个人隐私。例如,在大数据分析用于市场调研时,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只保留其消费行为等相关数据。
监管体系建设
多部门协同监管
由于数据流通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六部门联合参与体现了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思路。不同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如网信部门负责网络安全相关的监管,工信部门负责工业数据等领域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数据流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数据流通安全相关的事件、风险等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全球数据流动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是必要的。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数据安全治理规则的制定,如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主权等方面发出中国声音;另一方面,与其他国家开展双边或多边的数据安全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数据安全威胁,如打击跨国网络犯罪中涉及的数据安全问题。
影响和意义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降低数据流通中的安全风险,能够增强企业参与数据共享和交易的信心。例如,中小企业可以更放心地参与数据驱动的创新活动,利用外部数据资源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数字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有利于构建良好的数据市场秩序,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高数据资源的配置效率。
保障国家安全和公民权益
在国家安全方面,有效防止重要数据的泄露和被恶意利用,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例如,在金融数据安全治理下,能够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防范金融风险。
在公民权益方面,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数据,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使公民在数字时代能够更加安全地享受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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