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开门改为外开门可能构成侵权,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一、侵犯相邻权的情况
1. 妨碍通行权
如果将内开门改为外开门会阻碍邻居的正常通行,例如门打开时直接挡住了公共通道、楼梯或者邻居出入必经的空间,这就侵犯了邻居的通行相邻权。
例如,在狭窄的公寓楼道里,一户将内开门改成外开门后,门开启的范围占据了大部分过道,导致邻居搬运大件物品或者紧急疏散时通行困难。
2. 安全隐患影响相邻权
外开门可能会对邻居造成意外碰撞的安全风险。如果邻居在经过门口时,外开的门突然打开可能会撞到邻居,尤其是对于老人、儿童或者行动不便的人来说危险更大。
例如,邻居家的小孩在门口玩耍时,突然被外开的门撞到受伤,这就侵犯了邻居对安全居住环境的相邻权。
3. 影响相邻空间使用
在一些住宅设计中,相邻的空间布局有一定的合理性假设。如果改变门的开合方向影响到邻居对其门口空间(如合理的鞋柜放置空间、装饰空间等)的正常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
二、不构成侵权的特殊情况
1. 取得相关同意
如果事先取得了邻居的书面同意,并且这种改变不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或者建筑安全规范等,那么这种改造则不构成侵权。
例如,业主与邻居友好协商,邻居表示不介意门改为外开,并且业主也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备并获得许可后进行改造。
2. 符合公共利益且无实质损害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改变门的开合方向是为了符合公共安全或者整体建筑的紧急改造需求,并且对邻居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如采取了合理的防护措施避免安全隐患等),可能不被视为侵权。
例如,在老旧小区进行消防改造时,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将部分内开门改为外开门以满足紧急疏散要求,同时安装了门吸等防止碰撞的装置,没有给邻居带来实际的不利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