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期开展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和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强化反垄断监管的部署,重点打击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以下是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背景:
行动背景
国家政策导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尤其关注民生领域(如医药、教育、公用事业、建材等)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的问题。
天津市针对性部署
天津结合本地实际,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通过专项行动纠正垄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重点整治领域
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
行业范围:医药、教育、水电气暖、交通运输、建材、保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
打击行为:
- 垄断协议(如价格串通、划分市场)。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搭售)。
- 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未依法申报并购行为)。
整治行政性垄断
重点问题:
- 地方政府或部门通过文件、资质审核、补贴等方式排除、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竞争。
- 强制指定交易、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等地方保护行为。
典型案例:如公共采购中的“本地企业优先”政策、强制要求使用特定企业产品等。
行动措施
加强线索摸排
- 通过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行业调研等渠道收集垄断行为线索。
强化执法力度
- 对查实的垄断行为依法处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完善制度保障
- 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
跨部门协作
- 市场监管、司法、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确保政策与执法的一致性。
意义与预期效果
保护消费者权益:遏制民生领域垄断导致的价格虚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打破行政垄断,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公众参与渠道
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热线、官方网站等渠道举报垄断行为线索,对查实的案件将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
此次行动是天津市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后续进展值得关注。如需更详细政策文件或案例,可查阅天津市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或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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