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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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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17 1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于2025年4月30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该法律以“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为核心要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明确法律地位:规定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从根本上确立了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平等地位。保障公平竞争:通过多种制度设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地位。如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济组织,禁止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构对垄断、不正当竞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依法处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投资融资:在投资方面,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工程,鼓励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并为其投资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在融资方面,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宏观信贷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政策,督促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构建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获得直接融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这些举措旨在解决民营经济组织在投资融资方面面临的难题,使其在资金获取等方面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机会。强化权益保护:专门设置“权益保护”一章,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要求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民营经济组织在经营发展中更有安全感。此外,该法还强调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创新创造等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支持其参与评选表彰,引导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从社会环境层面为民营经济的平等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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