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30 日,永辉超市(市值约 450 亿左右)及其法定代表人张轩松因 39 万案款被限制高消费一事冲上热搜。此事起因是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 5 月 13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郑州市唐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永辉超市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永辉超市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唐科公司与永辉超市在 2021 年、2022 年签订多份《人工搬运服务合同》,永辉超市将河南区域 22 家超市门店人工搬运服务发包给唐科公司,合同约定永辉超市在收到唐科公司发票后 25 天内支付搬运费等。合同履行完毕后,唐科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开具发票,但永辉超市未支付约 27 万元搬运费且未退还 10 万元合同押金。经法院审理,3 月 25 日判决永辉超市在判决生效 10 日内向唐科公司支付搬运费约 27 万元及利息,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永辉超市虽辩称唐科公司尚欠其纸皮回收款 88 万余元可抵销,但法院认为其主张的债权债务尚在另案处理且属不同法律关系,不予支持其抵销权抗辩。5 月 30 日晚,永辉超市方面称已先行将应付唐科公司的 37 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限消令”当日解除,但唐科公司法定代表人称截至 5 月 30 日晚未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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