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4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具体表现如下:大气环境质量: 浓度与优良天数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 29.3 微克/立方米,比 2023 年下降 2.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 87.2%,比 2023 年上升 1.7 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 0.9%,比 2023 年下降 0.7 个百分点。 重点区域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 PM2.5 平均浓度比 2023 年分别下降 0.9%、0.9%和 4.8%,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上升 3.9 个百分点、1.5 个百分点和 2.6 个百分点。 达标城市数量: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共 222 个,比 2023 年增加 19 个城市。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地表水一至三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90.4%,比 2023 年上升 1.0 个百分点;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0.6%,比 2023 年下降 0.1 个百分点。210 个重要湖库中,水质优良湖库数量占比为 77.1%,比 2023 年上升 2.5 个百分点。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珠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持续为优,松花江流域水质首次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长江干流连续 5 年、黄河干流连续 3 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为二类。 地下水: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一至四类水质点位比例为 77.9%,比 2023 年上升 0.1 个百分点。 管辖海域: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夏季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比 97.7%,比 2023 年下降 0.2 个百分点。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 83.7%;劣四类水质比例为 8.6%,主要分布在辽东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283 个海湾单元中,162 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超过 85%,其中 125 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 100%。土壤环境质量:土壤重点风险监控点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实施污染管控率达 75%。自然生态状况: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 59.95,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表明中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 30%,森林覆盖率超过 25%。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 53.2%,比 2023 年下降 1.6 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 28.6%,比 2023 年上升 2.2 个百分点。截至 2024 年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 6.3 亿吨,累计成交额 430.3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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