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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住建局致使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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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20 20: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现有公开信息中,能找到醴陵市住建局与企业产生纠纷的案例,如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设有限公司诉醴陵市住建局一案,但不能直接认定是醴陵住建局致使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以下是相关情况:案件背景: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设有限公司在2002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上面兴建了新融楼和新苑楼。该两栋房屋共96套已全部售出,部分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但仍有92户业主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证仍登记在东富公司名下。后来醴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相关区域进行征收,东富公司认为自己对未分户的土地享有权利,应获得征收补偿。住建局的行为及企业诉求:醴陵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作出复函,认为东富公司开发的两栋楼土地使用权已随房屋转让至业主名下,东富公司对该土地不享有财产权利,不予征收补偿。东富公司不服,认为住建局的复函违法,侵害了其利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复函,并要求住建局重新作出答复。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虽然房屋已出售,但因部分业主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东富公司名下,东富公司在涉案土地使用权转移之前仍享有相应权利,住建局作出的复函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违法并予以撤销,责令住建局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重新作出答复。另外,在2024年,醴陵市住建局因某公司在供水管网抢险施工过程中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机关,该公司被处以罚款。但此案例中,不能明确该罚款是否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且企业遭受损失是因其自身违规行为导致,并非住建局直接致使。如果要确切了解“醴陵住建局致使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还需要更多具体信息和细节,比如企业所遭受损失的具体事实、住建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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