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出台《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8座城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围绕建立管理机制、完善支付机制、合理推进试点、加强支持保障等方面开展探索。以下是对该服务的具体介绍:服务模式: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遵循患者和家庭自愿原则,在知情同意且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由护士和医疗护理员承担生活照顾服务,无需由家属等进行院内陪护。其核心模式为以护士为主导、医疗护理员为辅助,全程承担患者日常生活护理,无需家属全程陪护。管理机制: 合理配置护士数量:试点病区要按国家和省的床护比要求,根据临床科室特点等配置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建立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优先保障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护士人力。 建设医疗护理员队伍:医疗护理员由试点医疗机构采用自聘或劳务派遣等方式配备,纳入医院统一管理,探索配备标准,建立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 强化医疗护理员培训:医疗护理员应按相关大纲和标准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医疗机构要完善院内培训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 规范医疗护理员服务行为:明确医疗护理员岗位职责、服务内容和标准,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提供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相关技术性工作。 强化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建立免陪照护服务病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标准,统一调配、着装、标识,指定专门部门管理,定期评估。支付机制: 建立完善服务价格政策:特级护理、一级护理基础上的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后自费承担,探索多方共同承担的支付机制。 推动规范市场化收费行为: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价格按市场化方式明码标价,由患者或家属与机构协商确定并自费承担。 探索覆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的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将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商业保险,包括开发新产品或升级现有险种,探索纳入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试点推进: 合理确定试点医院和病区:优先选择老年住院患者占比高、需求大、工作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生活自理能力低、陪护需求大的病区开展试点,按标准配齐配足护士和医疗护理员后启动试点,探索合理配备比例,坚持知情同意原则。 逐步提高试点病区比例: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成熟一个、开放一个,逐步提高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比例,可将接受服务患者集中管理,预留病房收治不接受服务的患者,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 加强与陪护服务机构协调:试点医疗机构要与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充分沟通,通过协议明确工作要求、双方职责等,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定期协商和反馈机制。支持保障:加强住院病区探视管理,试点医疗机构应采用电子门禁或专门的探视管理制度,明确探视时间、人数等,保障患者休息和医疗秩序,同时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探视。据报道,广东省中医院自今年4月试点免陪照护后,共服务患者1299人次,满意度约为99%。东莞市人民医院“免陪照护”病区的陪护率从60%上升至84%,患者及家属满意度从93.5%跃升至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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