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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码不结算!7月1日起医保购药须扫“追溯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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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2 10: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于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届时无码药品将彻底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相关介绍如下:药品追溯码含义及作用: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它可以精准追踪药品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等全链条信息,有效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同时实现医保药品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震慑医保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扫码查询方式: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板块“医保服务”栏目下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或进入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栏目内“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后,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即可。此外,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版块扫码查询。扫码结果解读:若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若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且确为本人购买,则说明此药品合法合规,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若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同样说明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可能是问题药品,消费者可进行举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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