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非机动车停放难题,北京拟从立法层面保障非机动车停放用地供给,相关内容包含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目前该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具体情况如下:编制专项规划并纳入控规: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提出,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且依法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停车配建标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居住区、公共建筑、轨道交通车站等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建设项目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应当考虑非机动车停车需求,依照有关规划和标准明确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建设规模。明确设施使用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明确,产权单位以及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停车和充电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或者将其挪作他用。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为辅,道路施划等临时设置为补充,同时鼓励停车设施和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交通部门将从轨道站点、“学医景商”等重点场所着手,通过绿地复合利用、桥下空间改造、道路空间补充等途径,挖潜增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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