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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称捡手机归还被失主“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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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2-21 13: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法律领域,拾到遗失物或失物并归还给失主是一种普遍认可的善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返还给失主,或者交给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拾得人擅自占为己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其孳息,并且有权要求赔偿因寻找遗失物所支付的费用和其他损失。

关于“重谢”,这通常是指失主为了表示感谢而给予拾得人的额外报酬。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属于失主的自愿行为。如果失主主动提出重谢,那么这通常是基于对拾得人行为的认可和感激。然而,拾得人也有权利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酬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拾得人在归还失物的过程中造成了不必要的延误或给失主带来了额外的麻烦,失主可能不会愿意提供酬谢。此外,如果拾得人索要过高的报酬或以归还失物为由进行敲诈勒索,那么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拾得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拾得遗失物并归还给失主是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行为,而“重谢”则是基于个人意愿的一种额外感谢方式,法律对此没有具体的要求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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