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从以下5方面部署幸福河湖建设:
一、水灾害防御能力提升方面
1. 强化防洪薄弱环节建设
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堤防加固、河道治理等工程,如对长江中下游重点堤防进行达标建设和除险加固。通过加固堤防,提高江河的防洪标准,减少洪水漫溢的风险。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改善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差的状况。许多中小河流缺乏系统治理,一遇洪水容易泛滥成灾,治理工作包括河道疏浚、护岸建设等内容。
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安全隐患。病险水库存在溃坝等严重安全风险,及时加固能够保障水库正常运行,发挥其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
2.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构建现代化的洪水监测预警系统,提高洪水预报的精度和预见期。利用先进的水文监测技术、卫星遥感和数值天气预报等手段,及时准确地获取洪水信息,提前发布预警,为防洪决策和群众避险争取更多时间。
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合理规划蓄滞洪区的功能布局。蓄滞洪区是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洪水超过河道行洪能力时,启用蓄滞洪区可以有效削减洪峰,保护下游重要城市和地区的安全。
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
1.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明确不同区域的水资源承载上限。通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用水效率、水生态状况等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防止水资源过度开发。
严格实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明确各地区、各行业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例如,对工业企业设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考核指标,对农业灌溉确定亩均灌溉用水量限额等,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2.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工业节水,推广节水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如采用中水回用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高耗水行业,如钢铁、化工等,实施更加严格的节水措施。
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扩大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面积。我国农业用水占比较大,发展节水灌溉对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至关重要。通过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可以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减少农业用水浪费。
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是水资源浪费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更新改造老旧管网、采用智能监测技术等手段,降低漏损率,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
1. 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的边界。这有助于规范人类活动对河湖生态空间的占用,防止围垦湖泊、侵占河道等现象的发生。
严格管控河湖生态空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例如,禁止在河湖生态保护范围内新建污染型企业或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等破坏生态的活动。
2. 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河湖湿地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许多河湖湿地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面积萎缩、生态功能退化。通过采取湿地补水、植被恢复等措施,可以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为鸟类、鱼类等生物提供栖息地。
推进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增强河湖的生态连通性。一些地区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等原因,河湖之间的连通性被切断,影响了水生生物的洄游和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通过建设河湖连通工程,可以恢复水系的连通性,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四、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1.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的底数、分布和排污状况。通过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为后续的监管和治理提供基础数据。
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审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 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
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水环境治理。例如在长江流域,上游地区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带来的面源污染;中下游地区重点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水治理,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
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并向农村延伸。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并逐步解决农村地区河湖水污染问题。
五、水文化传承弘扬方面
1. 挖掘保护水文化遗产
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对古代水利工程遗址、涉水碑刻等水文化遗产进行普查登记。例如都江堰水利工程等古代水利工程是我国水文化的瑰宝,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和保护,可以传承古代水利工程的智慧。
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保护规划和措施。对水文化遗产进行修缮、维护,防止其遭到破坏,同时建立保护制度,明确保护责任主体。
2. 传播弘扬水文化
打造水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水文化科普教育活动。例如依托水利工程建设水文化博物馆、展览馆等,向公众普及水知识、传播水文化。
创作水文化作品,通过文学、艺术、影视等多种形式展现水文化的魅力。鼓励创作反映水文化的小说、诗歌、绘画、电影等作品,提高公众对水文化的认知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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