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间“借名买房”出售房款的归属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下是一些分析:
一、一般原则
1. 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如果亲兄弟之间就“借名买房”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在协议中对房屋出售后的房款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来确定房款的归属。
例如,双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中写明,房屋实际归借名人所有,借名人承担购房款、物业费等所有与房屋相关的费用,房屋出售后的房款归借名人。这种情况下,只要协议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出售房款就应归借名人。
2. 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实际出资原则
如果能够明确证明房屋的购房款全部由一方兄弟实际出资,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虽然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兄弟名下,但出售房款一般应归实际出资的兄弟。
例如,哥哥以弟弟的名义买房,购房款从哥哥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有银行流水等证据予以证明,且没有证据表明弟弟对购房有出资贡献或者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那么在房屋出售后,房款应归哥哥所有。
房屋实际使用情况
除了出资情况,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也可以作为判断房款归属的辅助因素。如果房屋一直由实际出资的兄弟占有、使用、管理,并且借名买房的事实有一定证据支持,那么这对于主张出售房款归实际出资方更为有利。
例如,弟弟借哥哥之名买房后,弟弟一家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护等,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出售该房屋的房款应倾向于归弟弟所有。
二、法律风险与挑战
1. 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的情况下,如果出名人擅自将房屋出售给善意第三人(即第三人不知道借名买房的情况,且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善意第三人将取得房屋所有权。
此时,实际借名人只能向出名人主张赔偿损失,而出售房屋所得的房款将归善意第三人,实际借名人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2. 证据收集与证明力
在没有书面借名买房协议的情况下,借名人要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并主张房款归属存在很大的困难。仅仅依靠资金流水等证据可能不足以完全证明借名买房的关系,还需要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双方关于房屋的沟通记录等相互印证。
例如,哥哥仅能提供购房款的转账记录,但弟弟声称该款项是借款,此时哥哥要证明是借名买房就需要更多的证据来佐证自己的主张。
亲兄弟间“借名买房”出售房款的归属主要依据双方的约定、实际出资情况和房屋实际使用等情况综合判断,但在实际操作中,借名买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应当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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