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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签署、有何作用?人社部就中吉社保协定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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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以下简称“中吉社保协定”):

一、签署原因
1. 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的需求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吉两国在经贸、文化、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拓展。随着双方企业间的投资与合作增多,例如中国企业到吉尔吉斯斯坦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吉尔吉斯斯坦企业与中国开展贸易相关的业务拓展等,必然带动双方人员的跨国流动。越来越多的中方人员前往吉尔吉斯斯坦工作,同时也有吉尔吉斯斯坦公民到中国就业。
2. 保障跨国就业人员权益
   对于跨国就业人员而言,他们在异国工作面临着社会保障方面的诸多风险。如果没有双边协定,这些人员可能面临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例如,一个中国工人在吉尔吉斯斯坦工作,如果两国没有社保协定,他可能既要按照中国的社保规定缴费,又要遵循吉尔吉斯斯坦的社保缴费要求,这无疑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如养老金、医疗等权益的获取会面临重重困难,因为两国社保体系不同,没有协定协调就难以对接权益认定和待遇给付等问题。

二、协定的作用
1. 避免双重缴费
   根据协定,双方互免在对方国家境内工作的本国人员的某些社会保险缴费。这就有效地减轻了跨国就业人员和企业的经济负担。例如,在协定规定的范围内,中国在吉国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再重复缴纳吉国的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反之亦然。这有助于提高企业外派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两国间的劳动力合理流动。
2. 保障社保权益对接
   明确了双方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跨国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能够得到有效衔接。当跨国工作人员达到享受养老金等社保待遇的条件时,协定提供了权益认定的规则和待遇给付的安排。比如,一个在中国工作多年并缴纳社保的吉尔吉斯斯坦公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协定按照合理的方式领取相应的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不会因为国籍和工作地的跨国性而被剥夺权益。
3. 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
   从宏观层面上看,中吉社保协定为两国经贸关系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更加宽松、合理的社会保障政策环境下,企业在人员跨国调配方面更加便利,降低了人力成本风险。这有助于增强两国企业开展经贸合作的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资,在能源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等诸多领域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中吉双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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