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受贿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超6934万元。
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7月1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受贿一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晓霈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晓霈在担任吉林省吉林市委副书记、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林市人民政府市长、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42865元,数额特别巨大。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晓霈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晓霈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晓霈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
2022年11月17日,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6月19日,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张晓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出入会所,收受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张晓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晓霈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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