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社部门在保障重点产业集群用工需求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举措:
精准掌握用工需求
建立信息对接机制
加强与重点产业集群内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定期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用工规模、岗位空缺情况以及技能要求等信息。例如,深入辽宁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中的企业,详细记录不同类型企业在不同生产阶段对各类工种的需求数量和紧急程度等。
构建用工需求数据库
将收集到的企业用工信息进行整合、分类和分析,建立起动态的用工需求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和管理,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产业集群用工需求的变化趋势,为后续的用工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多渠道拓展劳动力供给
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
开展就业服务活动
在本地举办各类招聘会,包括综合性招聘会和针对重点产业集群的专场招聘会。例如,在沈阳、大连等城市的人才市场,定期组织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参与招聘,为本地求职者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选择。
加强对本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重点产业集群的用工需求设置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匹配度。如针对辽宁的石化产业集群用工需求,开展化工操作技能培训课程。
吸引外地劳动力流入
劳务协作对接
与劳动力输出大省建立劳务协作关系,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例如,与黑龙江、吉林等东北地区省份以及河南、河北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省份开展合作,组织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到这些地区进行招聘宣传,吸引外地劳动力到辽宁就业。
为外地务工人员提供便利的就业服务和生活保障。如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住宿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辽宁对外地劳动力的吸引力。
优化用工服务保障
政策扶持
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针对重点产业集群企业用工的优惠政策。例如,对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同时,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减免或优惠,鼓励企业扩大用工规模。
劳动关系协调
加强对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劳动关系的监管和协调,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织企业、工会和政府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