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和意义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秦岭核心保护区具有极高的生态价值。非法穿越行为可能会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造成破坏。
发出诉前禁止令有助于及时制止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行为,避免生态环境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体现了陕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治理的决心。
2. 诉前禁止令的依据和操作流程
依据:依据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行为保全的规定等,为诉前禁止令提供了法律依据。
操作流程
首先,由相关部门(如环境保护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等)或者公益组织发现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行为或者存在这种行为的潜在风险。
然后,向法院提出诉前禁止令的申请,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可能存在的生态损害风险、非法穿越行为的证据(如监控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院经过审查,若认为存在紧急情况,不采取禁止令将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且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担保的情况下,法院将作出诉前禁止令裁定,禁止相关人员实施非法穿越行为。
3. 对生态保护的积极影响
预防损害发生:在违法行为还未造成大规模生态破坏之前就及时制止,起到了预防的作用。
增强法律威慑力:使潜在的非法穿越者意识到这种行为的法律风险,从而减少非法穿越行为的发生,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保护等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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