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机关在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方面开展了诸多积极有效的工作:
在刑事检察方面
打击犯罪保障民生安全
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例如,针对一些制售假药、劣药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检察机关积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通过提起公诉,对相关犯罪人员进行惩处,从而保障民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中,福建省检察机关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涉及众多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快捕快诉,积极追赃挽损,尽量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
宽严相济体现司法温度
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对于初犯、偶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也体现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例如在一些轻微盗窃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可能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民事检察方面
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讨薪案件的支持起诉工作。与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介入农民工讨薪难的案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
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在涉及家庭暴力、儿童监护权纠纷等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对于法院判决存在错误或者审判程序违法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情况,通过抗诉或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促进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
强化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存在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依法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在一些复杂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细致审查案件材料、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民事审判的公正。
加强民事执行监督。重点关注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如消极执行、超标的执行等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维护司法公信力。
在行政检察方面
推动依法行政
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监督,防止行政机关违法申请强制执行和法院违法执行。例如在土地征收、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中,检察机关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法院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进行监督。对于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监管、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如在环境污染问题上,如果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监管不力,检察机关可以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监管、依法查处污染行为。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方法。在土地权属争议、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中,通过搭建沟通协商平台,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对话交流,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着居中协调、查明事实、释法说理的作用,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针对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森林资源破坏等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例如,当发现河流被污染时,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的污染企业和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停止污染行为、进行环境修复,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或者企业未积极整改,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部分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药品虚假宣传等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多种方式,福建省检察机关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将检察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各个环节,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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