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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刀、鼻吸能量棒等不得“暴力”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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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1-22 10: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萝卜刀、鼻吸能量棒等不得“暴力”营销,因为这种营销方式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同时也会损害企业的声誉。

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如果企业在进行营销活动时采用了“暴力”的手段,如夸大产品功效、虚构用户评价、恶意炒作等,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广告,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暴力”营销还可能引发社会公众的反感和抵制,导致企业形象受损,影响其业务发展。因此,企业应该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采取合法、诚信的营销策略,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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