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面发挥着诸多重要作用:
一、法治建设方面
1. 立法工作
科学立法
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工作。深入调研青海省情,围绕生态保护、经 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项目研究。例如在生态保护方面,结合青海作为“三江源”、重要生态屏障的实际情况,推动出台相关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民主立法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立健全立法征求意见平台,不仅向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征求意见,还积极面向基层群众,确保立法反映人民意愿。比如在制定涉及民生保障的法规时,充分听取社区居民、农牧民的意见,保障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2. 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普法责任制
明确各部门普法职责,构建“大普法”格局。推动执法部门将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如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同时,向企业和纳税人宣传税法知识;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课程的同时,要求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
创新普法形式
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开展多元化普法。除了传统的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外,还积极借助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例如,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解读,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二、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1. 监狱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
加强监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完善监狱的监控设施、门禁系统等硬件设施,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强狱警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安全防范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防止罪犯脱逃、狱内暴力事件等情况发生。
罪犯改造工作
注重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相结合。开展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提高罪犯的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为其回归社会做好准备。例如,开设烹饪、电工等职业技能培训班,让罪犯在服刑期间掌握一技之长。同时,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社区矫正工作
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利用电子定位等技术手段,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确保他们遵守相关规定。
教育帮扶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协调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例如,与当地企业合作,为有就业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3.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更多涉及民生权益保障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如农民工讨薪、残疾人权益保护等。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在基层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受援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帮助。
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对违规执业的律师进行严肃处理。推动公证机构改革,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广“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公信力,确保司法鉴定结果在司法活动中的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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