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可能包含在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中的一些内容:
一、对学校食堂的提示
1. 食材采购方面
严格把控食材的来源,要从正规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确保索证索票齐全。例如,采购肉类时,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
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应避免采购容易变质的食材,如变质的蔬菜、水果、过期的预包装食品等。对于新鲜食材,要注意其新鲜度、色泽、质地等特征,防止购进受污染或者不新鲜的食材。
2. 储存管理方面
按照食材的特性分类储存。例如,生熟食材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严格控制储存温度,冷藏温度应保持在0 8℃,冷冻温度应在 18℃以下。
定期清理库存,及时处理变质、过期的食品,避免积压食材造成变质风险。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防止食材受潮发霉。
3. 加工制作过程
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加工前要对食材进行彻底清洗,去除杂质、泥土等污染物。例如,蔬菜要浸泡、冲洗,去除农药残留。
烹饪时要确保食物充分煮熟煮透,尤其是肉类、蛋类、豆类等易携带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的食品。加工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以保障食品安全。
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使用不同的刀具、案板、容器等,避免生熟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4. 人员卫生方面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且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要佩戴规范,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二、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提示
1. 证照与经营规范
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证等相关证件,亮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不得经营凉拌菜等冷食。
要遵守食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销售“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2. 环境卫生方面
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消毒。食品陈列要整齐有序,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例如,售卖糕点类食品要有防尘、防蝇设施。
对于有就餐场所的经营单位,要确保桌椅、餐具等的清洁卫生,为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的就餐环境。
三、对学生及家长的提示
1. 学生用餐选择
在校内,学生要选择正规的食堂就餐,不要购买流动摊贩的食品。流动摊贩的食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如食材来源不明、加工过程不卫生等。
在校园周边,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环境卫生良好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如果发现食品经营单位存在违规经营或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2. 食品选购常识
家长要教育孩子学会查看食品标签,了解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重要信息。例如,选择保质期内、添加剂使用合理的食品。
提醒孩子不要购买颜色过于鲜艳、气味异常的食品,这类食品可能存在过量使用色素、香精或已经变质的情况。
3. 健康饮食习惯
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少吃高盐、高糖、高脂肪的食品,如油炸食品、腌制食品等。多吃新鲜的蔬菜水果、全谷类食品等富含营养的食物,增强身体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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