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动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深远意义,以下是相关的介绍、面临的挑战以及实现路径等方面的阐述:
一、重要意义
1. 推动乡村振兴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可以将乡村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例如,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发展乡村旅游,吸引城市居民前来休闲度假,带动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有助于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随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带来的经济收益,乡村可以有更多资金投入到道路建设、环境卫生改善、教育和医疗设施提升等方面,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2.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当乡村生态产品能够产生价值时,村民会更加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例如,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既保护了土壤、水源等生态要素,又能生产出绿色生态农产品,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有助于构建生态友好型的乡村发展模式。传统的乡村发展模式可能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型产业,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使乡村探索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如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低碳产业,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3.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吸引城市资源向乡村流动。乡村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为城市资本、技术和人才进入乡村提供了新的机遇。例如,一些城市企业看到乡村生态旅游的潜力,会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带来资金、管理经验和创新的旅游产品开发模式,同时也可能吸引城市人才到乡村创业或就业。
缩小城乡差距。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高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减少城乡在收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之间资源共享、要素互补、协同发展。
二、面临的挑战
1.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困难
乡村生态产品种类繁多,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农田生态系统服务等,不同类型的生态产品其功能和价值评估方法差异很大。例如,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碳汇功能、水源涵养功能等的价值量化标准难以统一,而且缺乏完善的市场参照体系。
生态产品价值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质量、市场需求等。以乡村旅游为例,一个位于交通便利、周边城市人口密集地区的乡村,其生态旅游产品价值可能较高,而偏远山区的同类生态旅游产品价值可能因游客到访率低而难以准确核算。
2. 市场机制不完善
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发育不足。目前,乡村生态产品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少数领域,如部分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水资源交易等,大部分生态产品缺乏有效的交易平台和规则。例如,乡村的生态文化产品、生态景观等难以在市场上进行规范化交易。
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确定性、投资回报周期长等原因,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对参与乡村生态产品开发和交易的积极性不高。例如,一些企业担心在乡村发展生态产业面临资金回收慢、政策风险等问题,而不愿涉足。
3. 生态资源产权不清晰
乡村生态资源产权界定复杂。许多乡村生态资源存在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权利交叉的情况。例如,一片山区森林可能涉及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等多种权属关系,在进行生态产品开发时,容易出现权属纠纷,影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产权流转制度不健全。即使在产权相对明确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完善的产权流转制度,生态资源的优化配置难以实现。例如,想要整合乡村的多个小型湿地进行统一的生态旅游开发,但由于湿地产权流转困难,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
4. 基础设施和人才短板
乡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交通、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了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例如,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会影响游客前往乡村旅游的意愿,也不利于生态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
缺乏专业人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涉及生态科学、经济学、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知识,乡村地区往往缺乏既懂生态又懂市场运营的复合型人才。例如,在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时,需要专业的旅游规划、营销人才来打造旅游产品、推广旅游线路,但乡村很难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
三、实现路径
1. 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
构建多元化的价值核算方法。对于具有市场交易的生态产品,如生态农产品,可以采用市场价值法;对于难以直接市场交易的生态系统服务,如森林的碳汇功能,可以采用替代成本法、影子工程法等。例如,通过计算建造一个能够提供相同水源涵养功能的人工工程的成本来衡量森林水源涵养功能的价值。
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和规范,明确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核算指标、参数选取等。例如,在核算农田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价值时,统一规定土壤肥力、生物多样性等指标的测量方法和价值转换系数。
2. 完善市场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拓宽生态产品交易范围,除了现有的碳排放权交易、水资源交易等,探索建立生态旅游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等交易平台。例如,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品线上交易平台,方便游客预订乡村旅游线路、住宿等产品。
出台激励政策,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吸引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例如,对投资乡村生态产业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贴,对从事乡村生态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减免相关税收。
3. 明晰生态资源产权
开展生态资源产权界定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明确乡村生态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产权关系。例如,对于由集体和农户共同投资保护的山林,可以明确各方在生态产品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建立健全产权流转制度。制定生态资源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搭建产权流转平台,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例如,建立农村生态资源产权交易所,规范森林、土地等生态资源的流转程序。
4.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乡村交通条件,提高乡村网络通信覆盖范围和质量,完善水电供应等基础设施。例如,修建通往乡村旅游景点的高质量公路,为游客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
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开展职业培训、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培养乡村本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人才。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城市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例如,设立乡村生态产业人才专项资金,对到乡村从事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工作的人才给予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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