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
一、背景和目标
1. 事故防范需求
广东省作为经济发达、产业密集的地区,各类企业众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面临着众多安全风险。例如,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中,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消防设施老化等隐患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建筑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深基坑挖掘等作业如果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极易引发坍塌、坠落等事故。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深入地排查各类隐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高质量发展要求
广东省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对于吸引高端产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具有关键意义。例如,高新技术产业对生产环境的稳定性、安全性要求极高,只有在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才能吸引这些产业的集聚。
行动方案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创新和发展,推动全省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1. 排查范围的全面性
行业全覆盖
涵盖工业、建筑、交通、商贸、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几乎所有行业领域。例如,在危险化学品行业,要对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排查,包括化学品仓库的防火、防爆措施,运输车辆的资质和安全设备情况等。
企业全纳入
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都被纳入排查治理范围。中小微企业往往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通过这次行动,可以督促这些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水平。
2. 排查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设备设施隐患
对各类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电气系统等进行详细检查。例如,检查生产设备的磨损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能正常使用,电气系统是否存在过载、短路等隐患。
管理体系漏洞
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到位等。如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3. 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分类治理原则
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对于一般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例如,对于发现的个别消防器材过期的问题,企业应立即更换。对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政府相关部门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投入资金进行全面整改。
多方协同治理
强调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政府部门通过加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推动隐患治理;企业要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安全投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隐患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1. 组织领导保障
建立省、市、县等多级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例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行动方案的有效推进。
2. 技术和资金支持
技术支撑
组织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特别是对于一些复杂工艺、高风险行业的隐患排查。如在化工行业,邀请化工专家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布局等进行安全评估,帮助企业发现深层次的隐患。
资金保障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于隐患治理。例如,对于企业购买先进的安全检测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企业在安全投入方面的支出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3. 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监督检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例如,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高额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考核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政绩、企业信用等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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