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陕西多举措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

[XinWen.Mobi 原创复制链接分享]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10 04: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省人社厅等部门采取了多项举措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具体如下:落实高温劳动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日预报气温最高达 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 6 小时,且避免当日气温最高时段 3 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缩短室外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户外作业及 33℃以上室内场所作业。    提供安全作业环境: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配备必要防暑降温设备设施,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及时救治。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工资待遇保障: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补贴与津贴发放:引导平台企业与用工合作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 6 月 15 日至 9 月 15 日(陕北地区为 6 月 15 日至 8 月 15 日),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 15 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 10 元。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25 元,发放时间为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时发放),且严禁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加大检查力度:各级人社部门以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外卖物流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费用支付、特殊劳动保护及工伤待遇落实等。    畅通举报投诉与争议调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因高温作业引发事故伤害或职业性中暑的,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保险待遇。
回复

举报

QQ|手机版|标签|新闻移动网xml|新闻移动网txt|全球新闻资讯汇聚于 - 新闻移动网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7-25 23:16 , Processed in 0.04966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消息来源网络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