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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的老骗局新变种:海外学子成电诈“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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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18 16: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近年来出现了针对海外学子的新变种,以下是相关介绍: 诈骗手段伪装身份与恐吓:诈骗分子会冒充公检法机关、使馆、海关等工作人员,利用改号软件将境外号码伪装成相关机构的座机号码,与留学生联系。他们编造留学生涉嫌洗钱、偷渡、走私等犯罪的虚假事实,出示伪造的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声称如不配合调查将会被抓捕、驱逐出境或判处重刑,以此恐吓受害人。精神控制:取得受害人信任后,诈骗分子强调案件涉密,要求受害人切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下载指定的境外通信软件配合办案,并让受害人汇报个人资料和行踪,使其一直处于精神高压状态。他们还会要求受害人签署“保密协议”,卸载常用社交软件,不得查询相关敏感词汇,进一步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控制。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会以“验资审查”“优先调查”“保证金”“庭审需要提供财力证明洗清嫌疑”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此外,还有“虚拟绑架”的方式,即诈骗分子诱骗留学生拍摄录制被“殴打”“绑架”的音频、视频、图片,然后以绑匪的身份联系其家长,要挟家长支付巨额赎金。 典型案例南京案:今年2月,南京一家黄金店铺来了一名东北口音女子,要购买45万元黄金。经调查,资金来自在澳大利亚留学的19岁学生何某。诈骗团伙冒充公检法,以何某涉嫌洗钱要发送通缉令等,让其向家人索要“保证金”,同时以帮助申请精准扶贫款诱骗该女子用诈骗所得购买黄金寄给团伙。江阴案:在英国留学的李某接到自称北京市反诈中心民警电话,称其名下在北京大兴机场办理的手机卡发送诈骗短信,还称其涉嫌跨国洗钱案,发来“涉案证据”。随后,一名自称“刑侦队冯队长”的人对李某进行线上“审讯”,让其签署“保密协议”,并要求缴纳100万元“保证金”获取“境外优先调查资格”,之后又以各种借口继续索要资金,李某共转账200万元后发现被骗。 防范措施加强反诈教育:留学生应增强自身反诈意识,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防范方法。出国前,可参加相关的反诈培训;在国外,要关注中国驻外使领馆、学校等发布的反诈信息。提高警惕,核实身份:接到自称公检法等机构的电话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社交软件办案,不会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转账汇款。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学校或当地警方核实求助。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护照、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账号和密码等重要资料与信息,不随意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平台上填写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保持沟通,避免失联:留学生要与家人、朋友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告知自己的行踪和情况。如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家人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要轻易按照陌生人的要求切断与外界的联系,避免让家人和朋友无法核实自己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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