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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破解高校成果转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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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21 19: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是破解高校成果转化障碍的关键举措,以下是相关介绍: 高校成果转化存在的障碍供需失配    研发与市场需求脱节:高校研究人员注重学术积累,关注理论价值,难以直接感知产业底层需求,导致大量学术成果得不到市场青睐。    市场化应用导向评价缺乏:现行评价体系过于侧重学术论文、奖项、专利等指标,面向实际应用的评价被忽视,科研人员为满足考核要求,产出成果成熟度低,且后续经费和平台支持不足,成果落地困难。服务失专    内部责任主体不明:高校内部成果转移转化部门职能模糊,责任主体不明确,审批程序时效性差,协同服务效率低,且倾向于选择简便的“转让”方式,放弃“许可”或“作价入股”方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和科技成果低效转化。    职业经理团队稀缺:高校缺乏兼具知识产权培育能力与一线科研经验的专业服务人才,转化工作与服务人员个人收益无直接联系,内生动力不足,对创新链前后端的谋划推动不够。协同失调    创新平台功能不足:校地企联合创新平台难以承担系统性的中试熟化功能,在成果权属界定、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机制不明确,对产业链、创新链及人才链的贯通作用有限。    知识产权管理不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部门缺少对知识产权转移的专业把脉,在专利申请前缺乏评估与筛查,对接市场时缺少专业管理,加大了创新链断链风险。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举措及成效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通过“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将成果让渡给科研团队,使科研人员成为成果“主人”,极大激发了其转化积极性。例如安徽大学王绍良团队,经学校赋权,相关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成立公司,实现了产业化,国内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赋权试点实施以来,40家试点单位向科研人员赋权成果超4000项,2023年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达36.25亿元。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针对科技成果定价难和追责问题,部分地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探索。如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10年长期使用权,允许科研人员带着成果与企业合作,不必纠结当下定价。同时,已有10个省(区、市)明确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范围,有效避免了追责问题。优化政策、完善细节:高校为科研人员“量身定制”转化方案,提供资源、政策和投融资等方面的支持。例如湖北工业大学为胡培团队提供支持,其创立的公司建成千吨级钠电专用聚阴离子正极材料中试产线,年产值超4000万元。上海市配套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发布实施细则后,审批效率提高一倍以上。 未来发展方向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的制度文件,将国家和相关地方的试点经验推广至全国范围内的高校院所,建立更符合市场规律和成果转化特点的机制,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让更多“锁在柜子里的科研成果”加速走向市场,以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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