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起,将有一批新规施行,涉及矿产资源、网络身份认证、劳动能力鉴定等多个领域,以下是具体内容: 全国性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的支持力度,推动其增加储量和提高产能。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矿业权应通过招拍挂等竞争性方式出让,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明确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为最终结论。通过信息共享能获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鉴定结论送达时限从20日压缩至15日,同时要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7月15日起施行。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应保障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与使用用户享有同等服务,同时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7月15日起施行。细化了个体工商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规则,个体工商户可在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多个实体经营场所;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可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对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完善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等。《新修订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7月1日起施行。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和流程,增加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决策规定,优化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7月1日起实施。明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主要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排泄物卫生用品和卫生湿巾等其他卫生用品。 四川地区新规《四川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7条,明确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当地居民不得从事爆破、射击等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7月1日起施行。全省所有医保、工伤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的销售、使用环节,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能进行医保结算,实现全流程追溯。《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7月16日起施行。围绕“明责、履责、追责”三大板块,细化明确政府、部门、单位职责,聚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难点等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求。《四川省博士后招引、在站及出站管理与服务办法》: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优化了博士后工作招收、在站和出站管理机制,明确博士后在站时间可在2至4年内灵活确定,累计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支持开发企业与购房人、按揭贷款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监管账户为按揭贷款发放的唯一收款账户,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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