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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海底 量农田 稳企业 京津冀法院跨界办案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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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30 12: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六届京津冀司法协作交流会,发布了6起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体现了京津冀法院通过跨界办案,在清海底、量农田、稳企业等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具体情况如下:清海底:河北唐山检察院诉广东粤某航运有限公司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执行案:广东粤某航运公司的“粤某运61”轮在唐山曹妃甸海域自沉,船内危险废物对津冀海域生态构成威胁,且沉船位于养殖区附近和繁忙航线上,威胁过往船只安全。唐山检察院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航运公司限期打捞沉船。天津海事法院联合多部门建立沉船打捞协作沟通机制,全程实地督导,布设围油栏等防止油污扩散,最终成功打捞沉船,消除了航行安全隐患和海洋生态污染风险。量农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某分局某监狱诉天津市凯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清河农场是位于天津的飞地,其地块由天津凯某公司承包,合同到期后因土地规划调整未续签,双方就土地腾退及地上树木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北京一中院深入调查研究,多次赴现场勘察,联合京津冀三地林业、土地部门召开论证会,以“赔偿合同到期日树木价值”的方式平衡各方权益,最终判决天津凯某公司腾退土地、支付占有使用费,北京某监狱支付树木赔偿款,各方均未上诉并协商履行完毕。稳企业:北京倍某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诉开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案:北京倍某公司与河北开某公司因照明工程分包合同产生工程款纠纷。河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位于天津的调解组织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员给出专业化建议,引导双方就维修项目达成一致,对质保金及后续维修项目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稳固了企业合作关系,为京津冀法院建立跨区域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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